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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oa网页版 时间:2024-12-16 06:53:02
5月10日下午,重庆市巴南区 博岚假日酒店坐落于重庆市巴南区界石东城大道256号,巴南区公安消防支队监督执法人员在检查时找到该酒店第四层有部分客房的电视墙面用于可燃材料翻新,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酒店归属于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一旦再次发生火灾事故,不易导致根本性的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严重威胁了公共安全。回应,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对其酒店负责人介绍了用于可燃材料翻新的危险性与再次发生火灾的严重后果,当场填上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依法发布命令了《责令限期修正通知书》,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该酒店的部分房间展开了临时查禁。
同时,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拒绝负责人很快对不存在的易燃可燃材料展开拆毁排查,保证彻底消除火灾隐患。下一步,巴南消防部门将不会持续增大对翻新施工单位的检查力度,竭尽全力完备春夏期间火灾防控工作,确保辖区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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